人文学院2018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2:5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和学生,选报我院各学科专业,攻读学术型硕士。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江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学术型硕士: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中国语言文学、音乐与舞蹈学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学术梦想;英语水平较好;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江南大学”志愿,并及时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及进度安排

1、9月26日前,有意向申请人加入“江大人文推免生群”(群号164208362),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后通过QQ提交电子稿。证明材料包括:

(1)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体检);

(3)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2、9月28日,申请人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9月29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形式原则上本人到学院面试,特殊情况视频面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5、复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6、拟录取方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7、学院对待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第二年6月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入校后,学校对优秀推免生发放5000-10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